一、中国驻泰国使馆可为居住在泰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声明书、委托书、婚姻状况、住址、护照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等类别的公证。有关须知和表格仅适用于驻泰国使馆。
二、常见公证种类及所需申请材料如下:
公证种类 所需提供的基本材料 补充材料 委托书公证 1.房产委托书 2.一般委托书 □护照原件及护照首页和有效在泰签证页复印件1份 □公证申请表 (电子版附后) □委托书文本一式两份(模板附后),请不要签署姓名和日期,需当着领事官员的面签署。如需办多份,需提交比所办数量多一份的委托书文本 □结婚证原件或复印件(适用于1) □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如购房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适用于1) □当事人和受托人国内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适用于1) □与委托书内容有关的其它权利证明文件 □如系法人申办,应当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办的,应当提交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和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领事官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声 明 书 公 证 1. 放弃继承权 2.一般声明书 □护照原件及护照首页复印件1份 □在泰居留有效证件(随身证、允许停留期限至少6个月的工作证)或允许停留期限至少6个月的结婚、依亲、精英、退休、学习等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证申请表 □声明书文本一式两份,不要签署姓名和日期,需当着领事官员的面签署,如需办理多份,需提交比所办数量多一份的文本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适用于1) □声明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适用于1。注意:继承权不可以转让) □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其他财产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适用于1) □与声明事项有关的证明 □如系法人申办,应当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办的,应当提交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和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领事官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护照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 □护照原件及首页复印件两份。如果办多份,需提交比所办数量多一份的护照首页复印件 □在泰有效居留证件(随身证、允许停留期限至少6个月的工作证)或允许停留期限至少6个月的结婚、依亲、精英、退休、学习等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公证申请表 □领事官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非本馆签发护照需提供本人证件照片一张 □非本馆签发的护照,需向国内各省市公安厅(含港澳地区)或其他使领馆核实后再发,可能需要用一段时间。办妥后通知领取 未婚声明公证 □护照原件及护照首复印件1份 □有效在泰长期签证(停留期超6个月的学习类、工作类、依亲类、养老类等签证或泰国永居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公证申请表 □中、英文未婚声明各2份,模板附后,请填好并打印出来,不要签署姓名和日期,需领事官员见证签署 □结婚对象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两名泰国担保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如离婚,需提交离婚证书、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一审判决还须附生效证明书)。如丧偶,需提交原配偶死亡证明书 □ 申请人若为男性,需年满22周岁;若为女性,需年满20周岁 □若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申请未婚声明书公证,需出具香港特区婚姻登记事务处的单身证明 □领事官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住址声明公证 □护照原件及护照首页复印件1份 □在泰有效居留证件(随身证、允许停留期限至少6个月的工作证)或允许停留期限至少6个月的结婚、依亲、精英、退休、学习等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公证申请表 □个人住址声明(英文)2份,模板附后,请填好您的住址并打印出来,住址请填写英文。请不要签署姓名和日期,需领事官员见证签署。如办多份,需交比所办数量多一份的英文文本 □领事官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 □护照原件及护照首页复印件1份 □有效在泰签证页复印件1份 □公证申请表 □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分上下两联,上联由申请人签名后使馆留存,下联由申请人提交中国国内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