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旅游体育部-----外国游客抚恤金申请办法 | ||||
情况 |
金额(单位:泰铢) |
提交材料 |
备注 |
负责机构 |
1. 死亡 |
不超过100万 泰铢/人 |
1、 游客的护照信息页复印件。 |
事发后30天内,务必递交申请材料给安全处。 |
旅游体育部 安全处电话:02-356-0656,02-356-0650。 邮箱地址:touristcenter13@gmail.com |
2. 重伤残疾等 失去器官、失明、终身残疾,伤势严重 (比如;失明、耳聋、舌断、失去嗅觉、性器官、生育能力等、脸有严重永久伤疤、导致流产、导致产生精神病、心理疾病等) |
1、 游客的护照信息页复印件。 |
从医生出具当事者失去器官、失明或终身残疾的证明后30天内,务必递交申请材料给安全处。 | ||
3. 医疗费用 |
不超过50万 泰铢/人 |
1、 游客的护照信息页复印件。 |
出院后30天内,务必递交申请材料给安全处。 | |
4. 旅行中断 (滞留的时间不少于8个小时) |
2千泰铢/人/天。一人不得超过 2万泰铢 |
1、 游客的护照信息页复印件。 |
事发后30天内,务必递交申请材料给安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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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精神损失费 (因第 1. 2 项所导致的精神损失) |
2千泰铢/人/天。一人不得超过 2万泰铢 |
1、 游客的护照信息页复印件。 |
事发后30天内,务必递交申请材料给安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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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因被抢被盗导致衣食困难 |
6千泰铢/人。 |
1、 游客的护照信息页复印件。 3、 报警单复印件。 |
事发后30天内,务必递交申请材料给安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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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游客死亡,由亲属申请。其他情形,可由游客、亲属或委托他人(需出具委托书)申请。
2、泰国旅游体育部拥有审批决定权和最终解释权。
3、此系非正式译文,仅供参考。具体请与泰国旅游体育部安全处(联系方式见表右侧)联系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