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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九桓大使在“泰华各界热烈拥护中国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5年3月17日)
2005-03-30 00:00

  尊敬的郑明如主席、李光隆招待主席,

  各位侨团首长、各位来宾:

  今天,泰华各界一百多个社团在这里集会,发出一个共同的心声,热烈拥护中国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反分裂国家法》。这充分反映了泰华各界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势力,支持中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坚强意志和强烈愿望。我谨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建立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并且坚决捍卫一个中国原则的法律。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这是海峡两岸人民、全世界炎黄子孙和国际社会的一致共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中国和平统一的基础;离开这一原则,台湾问题的解决无从谈起。

  《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反对和遏制“台独”势力的法律。法律针对的还是台湾人民,而是一小撮企图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动的“台独”分子。不管“台独”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分裂,我们都绝不会允许。《反分裂国家法》赋予中国政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权力。它就是横在“台独”分裂势力面前的一道铜墙铁壁。“台独”没有出路,倘若一意孤行,只会撞得头破血流。

  《反分裂国家法》又是一部和平法,还是战争法。法律明确规定维护台湾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措施,提出通过两岸平等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的主张。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们就会尽百倍努力,去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这部法律表明了全中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共同意志和坚强决心。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核心利益。任何主权国家都不会容忍分裂国家的行为,都有权采取必要方式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总而言之,《反分裂国家法》的精神实质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我们相信,包括2300万台湾同胞在内的所有中国人民、全世界侨胞一定能全面集会这部法律的准确含义,把握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共同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共同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这部法律的公布和施行,必将有利于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必将有利于推动两岸关系发展,实现祖国最终和平统一大业。

  泰国政府和人民一贯支持中国政府和人民在台湾问题上的正义立场。泰华社会有一支“反独促统”蓬蓬勃勃的强大力量。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早日实现中国国家和平统一、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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