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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侵犯人权
2008-02-25 00:00

  (来源:凯风网)

  法轮功最突出的犯罪行为是侵犯人权、残害生命。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以“世界末日”、“升天”、“圆满”等歪理邪说为幌子,蒙骗了一个又一个不明真相的痴迷者,他们在通向“圆满”之路上葬送了自己的性命。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组织以前,全国有1400多人因练法轮功死亡,其中136人在李洪志诱骗下“放下生死”自杀身亡。

  为追求李洪志所谓的 “圆满”、 “升天”,已发现有200多名法轮功练习者自杀

  刘永凤 大连市甘井子区庙岭耐磨合金厂职工。练法轮功后老是害怕 “末劫时代”到来,导致精神失常。1997年8月23日,点燃液化气罐自焚死亡,时年44岁。

  杨秋贵 江西余江县人。1996年10月赴英国攻读博士学位。通过互联网学练法轮功,1998年6月1日在德国法兰克福“弘法”时跳楼身亡,时年26岁。

  王秀云 河北唐山新星针织总厂退休职工。练上法轮功后,总是念叨 “不要活了,要升天了”, “看见了莲花宝座在天上飘呀飘,上去就可以成仙”。家人怕出意外昼夜看守。1998年1月24日,王秀云趁家人不备跳楼身亡,时年50岁。

  马建民 华北油田退休职工。练法轮功后常感 “肚里有法轮在转”。1998年9月4日,为找“法轮”用剪刀剖腹致死,时年54岁。

  冯立凤 天津蓟县刘家顶乡农民。迷上法轮功后常感觉到有一只鹰叼她的头,对丈夫说:“越练越害怕,越害怕越想练”、 “准备上天了”。1999年3月31日冯割腕后跳水身亡,时年32岁。冯立凤在遗留的血书中对家人说:“一定要好好学‘大法’ ”。

  刘品清 辽宁东港市人,高级农艺师,练习法轮功后,常感到 “师父”李洪志让他 “圆满”,1999年4月27日投井身亡,时年58岁。

  李友林 吉林东辽县安恕镇农民,痴迷法轮功。1999年5月21日,李对妻子说: “明天(农历四月初八)是师父生日,我去给他过生日,给他烧烧香。”次日自缢身亡,时年48岁。现场摆着李洪志的画象和烧残的7炷香。

  常浩驰 山西煤炭干部管理学院学生,1999年7月4日,自以为修炼法轮功 “功成圆满”,可以 “升天”了,与 “功友”李进忠(50岁)以练功打坐姿势相对而坐,自焚身亡,时年27岁。

  谭一辉 湖南常德人,痴迷法轮功,受李洪志妖言蛊惑,于2001年2月16日在北京万寿路自焚身亡,时年26岁。

  骆贵立 2001年7月1日,广西南宁市某学校学生骆贵立为 “去掉执着”在南宁市民族广场自焚身亡。骆贵立说: “没什么理由,就是因为我学过大法”。

  李晓英 女,河北省石家庄市法轮功练习者。2005年11月2日,李晓英在北京市南长街南口东侧便道上自焚死亡。

  这些法轮功练习者为什么要自杀?因为李洪志告诉他们:  “修炼的最终目的就是得道圆满。你圆满了就修成了一个很大的神佛。”(《转法轮》)

  “放下生死你就是神,放不下生死你就只是个人。”(《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

  “我想在你们圆满的时候给人类带来一个壮举,叫所有大法弟子不管要不要身体的,都带着身体飞上天,不要身体的在空中虹化掉,然后飞走。”(李洪志《法轮佛法(在欧洲法会上讲法)》)

  1998年7月5日,李洪志得知海南法轮功修炼者赴三亚传功途中出车祸造成7死1伤,写信给原法轮功海南站站长蒋小君,说:“我那8个弟子已经圆满在他们的不同的世界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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