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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护照颁发
2025-05-16 11:26

一、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在泰国出生的中国公民首次申请护照。

二、所需上传申请材料

(一)照片: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电子版),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请注意头发勿遮挡耳廓)。

(二)父母双方有效护照。

(三)父母双方在申请人出生时持有的外国居留证件或签证(整页,护照号码清晰可见)。

(四)经公认证的当地出生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亲子关系的相关材料。

(五)16周岁以下中国公民申请护照颁发,父母以外的其他法定监护人还须提供法定监护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明如(护照、旅行证),并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馆见面。

(六)如新生儿父亲无法找到(联系不上且无法提供相应身份信息),母亲须提交书面声明,说明新生儿父亲国籍身份、居留等具体情况,以供使馆进行国籍认定。

(七)使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时间

护照由国内制证中心统一制作,正常情况下,到馆见面后,需要10个工作日完成,无法办理加急件和特急件。如护照办理时限无法满足您紧急用证需要,您也可办理旅行证。旅行证一般用于回国之用,如去第三国应提前与目的地国了解旅行证是否可用于办理签证或入境。

四、费用

540泰铢。

五、注意事项

新生儿办理护照,在护照上登记的姓名须为中文名及其标准汉语拼音,如确有需要,可同时按照出生证明上的外文姓名办理姓名加注。

六、办理方式

通过“中国领事”APP在线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预约到馆时间,按预约时间到馆办理。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泰王国大使馆
地址:57 Ratchadaphisek Road,Bangkok 10400,Thailand
传真:0066-2-2468247
电子邮件:chinaemb_th@mfa.gov.cn
领事保护——电话:+66-22457010,传真:0066-2-2457035
使馆证件大厅
地址:2nd Floor, AA Building,55 Ratchadaphisek Soi3,Bangkok 10400
电话:0066-2-2450888 传真:0066-2-2457037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 9:00-11:30,14:30-16:30
受理申请、取件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30-16:30(仅取件)
电子邮件:BANGKOK@csm.mfa.gov.cn
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地址:5th Floor, Thanapoom Tower, 1550 New Petchaburi Road, Makkasan, Bangkok 10400
电话:0066-2-2550681 传真:0066-2-2075988、2075933
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5:00 提交申请,9:00-16:00 交费取证
电子邮件:bangkokcentre@visaforchina.org
网址:www.visaforchina.org